一、為建政府對於國民中學及國校校長之人事任免,改由縣市政府遴選,報核國校教導主任改由報備;二、大專學校必須加族精神教育;三、為臺灣書店將全省國校教科用書限定區城承制,不但有違法令且影響本省稅收,謹懇轉飭改省市印刷業者均可參加承印以符公允;四、據臺中高事職業學校教員吳鳳治等陳情:關於議員等畢業於「日本文化服裝學院」及「(Dress maker)女學院」「東京洋裁技藝學院」等係日本高等女學校(相當於我國高中)畢業後始有資格報考,三年學成畢業並為日本國文部省所之專門學校者畢業後即應聘為臺中市家職任教擔任縫紉科教員,自該校設有高級部時起即擔任高級部教員已達十八年,今因該員等陳情貴廳補辦申請高級部教員登記,迄未奉示又據該校蕭秋花前已奉頒發檢定合格證,亦一併令飭收回註銷,近經吳鳳治等舉例再申請覆檢後,貴廳又將蕭之核定合格證書令飭收回;五、速訂將來各縣市教育局長之任用辦法,並希其資格一律規定應修滿師範大學教育系,而且高考及格者或持有國內外教育碩士者為準,如現任科長未該當者迅速一律予以淘汰不予升任以利教育之發展,並符民望;六、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校駐軍十數年到現在不能解決侵占教室影響教育很嚴重,每屆每次省議會大會質詢時都有拜託教育廳長設法辦理,至現在也沒有效果。